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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分融资与抽逃注册资金
来源:成都宏昇商务有限公司  时间:2010-9-1
区分融资与抽逃注册资金——融资用做公司注册资金的法律依据:
旧《公司法》: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,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。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,公司累计对外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%。
2006年新《公司法》: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,但是,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。
修改理由:公司对外投资属于公司的经营自主权,应由公司章程规定,而没有必要由法律对投资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进行限制。

分析: 2006年新《公司法》不再看你注册公司的来源,只要你能融到资金,想注册多大资金的公司就注册多大的,没人问你的资金出处来源。其实这也是国家鼓励投资、不看重注册资金的一种体现。

 借资的风险有那些
借资是违法行为。在借资抽逃之后,如果不能及时的将空缺资金补足,有可能会被工商局认定为“抽逃资金”,会处以抽逃注册资本5-15%的罚款.情节严重负担刑事责任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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